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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世纪品牌战略|国内一卡二卡三2020视频|【学校管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懿
时间: 2026-05-13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落實學校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全面負責。學校其他班子成員按照職責分工,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履行管理職責。
2.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責任體系,明確每個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並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以書面形式明確每名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
3.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組織學習上級部門下發的安全工作指導文件,制定學校學期安全工作計劃,擬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結合學校特點研究部署學校常規性安全工作。
4.將安全工作履職情況納入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與評先樹優、績效工資等掛鉤。對因履職不到位而導致事故發生的,要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2.學校要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設備維護、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預防、自然災害防範等基礎性安全工作。
3.強化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定期開展自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情況嚴重的或一時難以消除的,要採取安全防範措施,該停用的要立即停用,並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屬地政府。同時,學校要鼓勵教職員工和學生積極參與,發現隱患並及時上報。
1.學校按照課程計劃,嚴格開齊上好安全教育課,定期開展安全專題教育,落實“1530”安全教育提醒制度。
2.學校定期組織學生開展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練,制定演練方案,完善演練程序,切實提升師生應急避險和自護自救能力。
3.學校制定教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各種安全培訓工作,分層次、分類別,確保全員、全覆蓋,使教職員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掌握崗位安全知識和安全救護技能,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1.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同時,要定期對各項安全制度和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2.學校定期梳理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風險隱患,實行風險分級管控,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並明確安全責任。
4.強化對學生的日常管理,嚴格執行學生考勤制度、請銷假制度、班級安全管理制度等,引導學生遵守安全規章制度,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加強對學生的心理健康和生命教育,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嚴格落實校園封閉管理制度,防止未經許可人員、車輛進入學校,防止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進入學校。
8.嚴格落實學校教職員工對侵害學生行為強制報告責任和義務,任何人發現侵害學生的行為要第一時間報告,並按要求進行應急處置。學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穩定現場秩序,組織師生有序疏散,做好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等待專業救助。學校要將信息及時通知學生家長日化用品,做好安撫家長、保險理賠等工作。
9.落實安全信息報告制度。學校出現安全事故,或學生出現人身傷亡時,學校要按照信息報告制度要求,立即報教育主管部門。
1.學校要經常和轄區的派出所、街道辦、村委會(居委會)等保持密切聯系,定期開展聯席會議,確保學校及週邊環境良好。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教職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對學校工作負全面職責,也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治觀念,將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
3.建立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建立和落實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與學校各部門和全體教職員工簽訂層層安全責任書。
4.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6.定期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及時了解安全情況,落實學校各類大型活動審批權限和安全措施,指導安全工作。
9.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範、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長任組長,分管校級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級部、處室負責人為成員。
2.安全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工作人員崗位制。做到任務落實到部門,責任落實到專人,與崗位職責掛鉤,與考核掛鉤,使各種安全防範落到實處,努力創建安全文明校園。
4.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工作責任人,負責班級學生的安全工作,各班要努力建設良好的班風,加強安全隱患的防範,加強安全監管的力度,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和家長通報情況。
5.任課教師做到每節課點名,發現學生無故缺勤情況及時告訴班主任。體育教師要加強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安全監督,對特殊體質學生或請病假的學生要合理安排體育項目,發現學生突發狀況或疾病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6.政教處要加大對違紀學生的查處力度和後進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並加強對各班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
7.教務處要加強實驗室器材、藥品尤其劇毒藥品的保管和使用。教師在實驗室上課,要嚴格按照實驗室管理規定,教育學生遵守操作規程,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8.總務處要加強對校內食堂的管理,切實做好飲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同時加強對學校的校舍、場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相關設施設備的保管和維修,及時對有安全隱患的部位進行整改,保證器材處于可正常使用狀態。要加強對特殊設備的檢查、維修,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9.安全管理辦公室要對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監控負責,定期組織相關處室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發現安全事故及時予以補救和解決,加強學校內部分管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
10.值班領導、值班教師與學校保安員、公安執勤人員、家長志願者等互相配合做好學生上下學時交通秩序的維護與輔導。值班領導、值班教師要加強對學生課間活動、就餐、就寢等各項活動的安全管理,發現學生私自外出、打架等情況時要及時處置55世紀品牌戰略,並按程序及時報告。發現學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緒時,及時通報班主任及學校領導。
11.全體教職員工要按照學校規定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私家車55世紀品牌戰略、自行車、電動車、摩託車等交通工具,並按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規定速度行駛。
12.全校教職員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行為。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當發現學生突發疾病和傷害事故時都有責任採取措施及時救護傷害學生。
為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通過安全工作考核,督促全體教職員工進一步落實安全監管責任,預防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依據全體教職員工簽訂的《安全責任書》,對全校每一名教職員工的安全工作履職情況、安全培訓考核情況、隱患排查整改情況等進行考核。
由校級領導和安全辦、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及級部負責人組成督導檢查組,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過程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實施考核。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年度考核,原則上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實行量化計分方式,包括基礎工作考核、加分項、減分項,根據三項得分進行綜合評定。由督導檢查組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
1.基礎工作考核。基礎分值為100分,考核實行減分制,扣完為止。單項工作未開展落實的,本項工作不得分;未按上級要求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依實際情況扣分。該項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材料審核。
2.考核加分項。為激勵先進,按照所列情形給予加分,每項工作按最高加分情形計分,不重復加分,加分不設上限。如:承辦各項有關安全的大型活動、有關經驗做法被宣傳報道或做經驗交流等,該項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材料審核。
3.考核減分項。按照所列情形予以扣分,每項工作按最高扣分情形計分,不重復扣分。如:未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隱患、未按期完成隱患整改、因履職不到位引發安全事故等,該項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材料審核。
1.在學校安全工作考核中排名前20%的處室或個人,學校將授予“安全工作先進處室(或個人)”稱號。
2.對安全工作履職不到位,造成惡劣影響的,對責任人予以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和晉職晉升資格,問題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落實管理責任,確保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處理學校安全突發事件。
(1)學校基建、房屋修繕,學生生活、學習用電的設施設備,食堂食物的進出及飲食衛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由總務處負責人主管。
(2)學生上課(含室內、室外體育課及鍛鍊課)安全,學生機房、實驗室的使用和防盜安全,圖書室安全,元旦晚會等文藝匯演由教務處負責人主管。
(4)醫務室及疫情疾病預防安全,消防設施的安全運行,安防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安全應急演練、門衛安全、校園週邊環境整治等工作,由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主管。
(7)年級主任是所在年級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排查年級存在的安全隱患,促進年級安全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學生安全及教室內的設施設備安全負責。及時解決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排除安全隱患。
(2)任課教師是本課堂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密切配合班主任開展安全工作,及時將班內的安全問題向班主任反映,協助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妥善處理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
(3)實驗室管理員、宿舍管理員、保安員、食堂工作人員、圖書管理員、校醫、水電工、保潔員等為本工作崗位的直接責任人。
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失職、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關責任。
2.各部門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時處理的同時,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學校;各班學生出現的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無故缺勤、擅自離校等行為,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系,並將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政教處。瞞報、遲報、漏報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班級不得組織學生外出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其他活動。擅自外出活動的,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班主任責任。
4.任課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對學生的實驗操作以及體育活動等,應按安全規程嚴格要求。違反的,追究該任課教師的責任。
5.學校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符合相關規定和安全標準,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6.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牆、設施設備、宣傳欄、旗桿、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保證夜晚照明,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並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因疏于管理而發生意外時,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9.組織集會、做操等活動的負責人要負責維持秩序,保護學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組織者管理不到位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組織者的責任。
10.發生突發事件後,相關工作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國內一卡二卡三2020視頻,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因處置不及時或處置方法不當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害擴大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學校領導班子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學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會議時間相對固定,遇有特殊情況可調整會議時間,遇緊急情況可隨時召開。
3.安全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安全會議精神;聽取學校各部門安全工作匯報;分析學校安全形勢;安排部署近期學校安全工作;聽取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其他需在學校安全會議上討論解決的問題。
4.安全工作會議要做到會議時間、會議內容、參加人員“三落實”,會議研究的有關事項要明確專人負責,確保貫徹落實。
5.安全工作會議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實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問題,並對問題的整改時限、整改方案、整改前後的照片等留有記錄。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切實維護好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校園安全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聯席會議由學校、社區、派出所相關負責人以及家長志願者等人員參加。遇特殊情況,學校可協調衛健、疾控中心、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相關人員參加聯席會議。
3.聯席會議原則上由學校分管安全副校長負責召集相關人員參加會議。有特殊情況時,學校相關負責人或各處室負責人均可提議臨時召開聯席會議。
4.聯席會議的主要內容為:通報學校近期安全工作情況;通報學校高峰勤務機制和護學崗制度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學校在安全管理尤其是在校園週邊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通報學校週邊的治安狀況、交通狀況和學校所在轄區社會高危人員等相關信息;通報學校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的安排部署情況;協調解決問題學生的思想教育和轉化工作;傳達近期上級有關政策、文件和要求等,做好貫徹落實。
5.協調派出所加強對學校週邊地區的治安巡邏,對學校週邊出租房屋、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的管理,及時排查治安隱患,嚴密防範和及時打擊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侵犯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各種犯罪案件。
為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明確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學校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校長對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安全辦為學校隱患排查治理的牽頭科室,負責牽頭協調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具體事宜;所有學校班子成員和教職員工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嚴格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對各自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確保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後勤工作的安全,保證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安全。學校成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將各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2.明確隱患排查治理的項目及具體責任人國內一卡二卡三2020視頻。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一般應排查以下部位,並明確排查責任人:
(1)日排查。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教育教學活動的全過程,各區域責任人要按照責任分工,對自己負責的區域實行實時檢查、巡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55世紀品牌戰略、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4)重點時段排查。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中高考前等,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
(1)開展隱患排查時,排查人員要根據排查項目和排查標準,制定隱患排查表格,按照固定線路進行對表檢查,避免出現漏項。
(2)學校開展全面排查時,必須安排有相關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的人進行排查,同一部位要安排兩人以上同時進行對表檢查。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或專家進行鑑定,以防事故發生。
(3)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做好檢查記錄,對可以即查即改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對不能立即處理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報有關部門或學校領導研究解決。發現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4)對于檢查發現的所有安全隱患,要及時登記,建立隱患排查整改台賬檔案,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
(1)對于學校自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和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各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3)對短期內無法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建築單體或設施設備等,要停止使用,該關閉的關閉,該拆除的拆除,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4)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必須根據學校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隱患整改的檢查督促工作,對完成整改的項目要進行現場檢查驗收,形成閉環管理。
(5)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納入學校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會議匯報內容,定期通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研究解決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確定要督辦和通報的重大安全隱患。
(7)學校應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獎懲機制,對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處室和個人予以獎勵;對未定期排查安全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安全隱患的處室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
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綜治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突發性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結合學校實際,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建立物資登記管理台賬,應急物資的日常管理由各相關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自行管理,定期檢查維護。應急救援物資實行動態管理,使用後要盡快補充到位,確保各類物資的種類、數量滿足工作需求。
3.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包括總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並定期進行修訂完善。
4.組織開展師生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制定演練方案,完善演練程序,提高師生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和自護自救技能。
(1)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發現人員要立即上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2)領導小組成員及應急救援隊員立即到達出事地點,積極開展事故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必要時組織全體教職員工到位,組織車輛物資到位,及時搶救。
(3)在緊急處置的同時,學校應立即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若突發事件事態嚴重、超出學校的處理能力時,應及時報公安、市場監管等行業主管部門。
(7)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吸取教訓,完善防範措施,對有關當事人報學校處理,並把處理結果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
為規範學校的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管理,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養,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各班級要按照課程計劃,嚴格開齊上好安全教育課,定期開展安全專題教育,落實“1530”安全教育提醒機制。
(2)學校要邀請優秀法律工作者、法治副校長定期到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專題講座,適時邀請交警55世紀品牌戰略、消防、氣象、地震、衛生防疫等部門專家對師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學校要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災減災日”“6.26國際禁毒日”“11.9全國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防災減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電用水安全、自救互救等安全教育。
(4)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開展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練,制定演練方案,完善演練程序,切實提升師生應急避險和自護自救能力。
(5)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園網、校園廣播站、宣傳欄、板報、電子顯示屏等宣傳載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工作55世紀品牌戰略。
(6)學校要通過開展安全手抄報、安全征文、安全情景劇、安全知識競賽等征集評選活動,使安全教育知識深入人心。
(1)學校要制定教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各種安全培訓工作,分層次、分類別,確保全員、全覆蓋,使教職員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掌握崗位安全知識和安全救護技能,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1)通過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安全公約、簽訂安全責任書等形式,提醒家長履行監護責任,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監管。
(2)每學期至少針對學生家長組織一次以安全教育為主題的家長會或家長課堂,介紹學校安全制度,通報學生遵守學校安全制度情況等,引導家長關注學生身心健康,履行監護職責。
(3)利用學校公眾號、校園網站、安全教育平台、微信群、QQ群等宣傳媒介,定期向學生家長推送有關安全知識,為家長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4)假期期間與家長做好溝通,通過安全教育平台、微信群、QQ群等給家長發送假期安全提醒。及時掌握學生假期狀態,督促家長監護好自己的孩子。
為提高廣大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養,更好地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校長是學校安全培訓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分管安全的領導班子要牽頭做好對全校教職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作為牽頭科室,要統籌協調好全校的安全培訓工作。各處室、各年級負責人負責本處室、本年級的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
3.由安全管理辦公室牽頭,制定全體教職員工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員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掌握安全救護知識,指導學生學會預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4.教務處、總務處、安全管理辦公室等相關業務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培訓計劃,通過法律法規培訓、業務培訓、現場觀摩、實操演練等方式,分類型分層次對班主任、任課教師、實驗室管理員、食堂管理員、宿舍管理員、物業工作人員、保安員、水電工等不同崗位的教職員工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其履職能力。
5.在組織安全培訓時,要通過現場操作、問題答卷等形式對各崗位的教職員工進行安全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要進行再培訓,對再培訓不合格的要調離工作崗位。
6.學校領導及各類安全管理人員應積極主動參與各級各類安全培訓,並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和知識競賽等活動。
為了更好地增強學校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讓廣大師生能夠在緊急情況下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妥善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應急演練原則。一是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緊密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結合學生生理年齡、心理素質、認知水平等情況,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二是著眼實際、講求實效。以提高學校職能部門、各班級之間和教職員工之間指揮協調能力和實戰能力為著眼點,重視對演練效果及組織工作的評估、總結,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三是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圍繞演練目的,精心制定演練計劃,科學設計演練方案,週密組織演練活動,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參與演練的師生人身安全。
2.應急演練規劃。學校根據季節時令、環境變化、教育教學任務等各種不同情況,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規劃,每月至少要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
學校應以鍛鍊和提高全體師生在真實場景中的避險逃生和自我防護能力為基點,採取實戰演練的方法,預先謀劃、設定突發事件情景,通過事發、報警、決策、指揮、行動、總結等一系列步驟,完成真實應急響應的過程,從而檢驗和鍛鍊各部門、各班級和全體教職員工的臨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置技能和後勤保障等應急能力,提高師生避險逃生和救助防護的素質和水平。
(1)成立應急疏散演練指揮部。設總指揮一名,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一名,成員若幹名。職責:全面負責應急疏散演練工作;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領導小組成員按其分管或負責部門的職能、職責各負其責;合理劃定學校及週邊應急疏散場地(避險場所)、疏散通道;明確應急疏散信號方式;教育學生熟悉和掌握應急疏散的流程和紀律。
組織協調組,設組長一名,成員若幹名。職責:負責演練方案的制定;做好演練過程的協調指揮;做好校內信息的上傳下達,負責對外與上級主管部門及社區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等;負責科學編制學校應急疏散路線圖、班級應急疏散路線方案等。制作張貼疏散路線圖和疏散標志;組織開展疏散演練質量自評工作;負責演練的考評和總結工作。
宣傳報道組,設組長一名,成員若幹名。職責:負責演練前的宣傳教育和知識培訓;負責演練的攝像、計時、記錄等。
疏散引導組,設組長一名,成員若幹名。職責:組織、引導師生安全有序地疏散;及時扶助摔倒及受傷的師生;及時報告疏散過程中的重大險情;疏散完成後協助其他各組工作。
搶險救護組,設組長一名,成員若幹名。職責:負責第一時間組織實施校內自救互救,搶救遇險師生,視情況搶救重要財產、檔案等;如發生意外事故,負責將受傷師生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撥打120聯系急救中心;檢查師生身心狀況,在專業醫務人員到達之前,進行臨時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導。
後勤保障組,設組長一名,成員若幹名。職責:布設演練場地,對集結場地進行區域劃分和標示;負責治安及警戒工作,維護演練秩序,保障演練安全;負責通訊、廣播、救助等演練所需物資器材的準備;負責演練信號音源的採集與發布;演練結束後檢查、恢復學校水電、通訊等後勤保障設施。
(1)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演練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演練活動全過程的組織領導,指揮小組應建立起策劃、指揮、行動、保障、宣傳等機制,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確保演練過程有序實施。
(2)演練前應當制定詳細的演練計劃或腳本。明確開展應急演練的原因和目的,演練要解決的問題和期望達到的效果。確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各部門各崗位和教職員工的職責任務、需要鍛鍊的技能、可行的實施步驟等。
(3)演練前應當對全體參演人員進行培訓。所有演練參與人員都要經過應急基本知識、演練基本概念、演練規則和自我保護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對負有指揮控制和監督保障職責的教職員工要進行崗位職責、演練過程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教育。對參與應急避險和緊急逃生的師生要進行過程步驟、行為方法、技能技巧和安全保護等方面的培訓教育。
(4)演練前應當落實各項保障措施。應急演練需調動全校各方面資源,必須確保人員、經費、物資、器材等各項後勤工作的落實。對于大規模和高風險的應急演練,更要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給予充分的安全保障。
(5)應急演練實施。按照演練計劃,領導小組指揮全體參演人員,開展對模擬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完成各項演練活動。演練中應當格外注意演練組織與實施全過程的安全保障與人身安全,要以必要的安保設施、足夠的管理人員、關鍵部位的特殊防護等安全措施來保證演練的順利進行和師生的人身安全。演練時若出現意外情況,應及時終止演練,並做好後續處置工作。
(6)應急演練後總結評估。演練後應當及時評估與總結,要對照事先的演練方案,根據演練活動的具體實施情況,比較演練實際效果與目標之間的差異,對演練準備、組織、實施過程等展開全方位評估。
為加強學校大型活動的組織領導,規範管理,確保大型活動正常、安全、有序開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學校大型活動包含校內活動和校外活動兩大類。校內活動指由學校組織開展的在校內舉辦的參加人數較多的集會、培訓、運動會、文藝演出、軍訓、家長會、開放週等活動。校外活動指由學校組織開展的到學校以外的地方舉辦的體育比賽、文藝演出、社會實踐、參觀考察、春遊踏青、夏(冬)令營及其他學生人數較多的活動。
2.學校大型活動必須實行備案審批制度。組織校內大型活動要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申報審批和備案制度。主辦部門要有方案、安全措施、突發事故處置預案,報校長審批通過後方可開展。組織校外大型活動必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業務科室審批,審批請示包括安全預案、活動方案,用車申請、安全責任書及主要責任人等,批準後報局安辦備案後方可組織實施。學校大型活動不申報或申報未批準的,一律不能組織。對不申報或申報未批準而擅自舉辦並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舉辦人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3.學校大型活動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責任人對活動安全問題承擔全部責任。
4.活動組織者負責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準備工作,明確職責分工。活動前要制定專項活動方案和詳盡的安全應急預案,並在活動後及時總結,積累經驗,以利今後類似活動的開展。
5.活動前要對活動的場所、路線、交通工具、地理環境和氣候條件等方面進行考察,並對舉辦活動的場所的火、電、氣、水和設施、設備、用具、用品進行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6.活動前要對學生進行專項安全教育,要向學生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使學生掌握自護、自救、互救常識。
7.活動過程中,要落實職責分工,安排專人帶隊和管理。要嚴格執行活動紀律,加強活動監管,不允許學生分散行動、任意延伸行程和改變活動地點,不得安排到有潛在危險的地方活動。
8.在召開家長會或組織家長開放日等家長集體活動時,要盡量避開學生在校時段。入校時要對家長身份進行識別,防止外人混入校園。組織活動時,學校要安排人員在校門口和校內執勤,引導家長按規定路線有序進入會場,不能在校內隨意走動。
10.活動過程中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組織者和相關人員要立即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置,並及時向學校報告。
11.凡是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事故不及時上報或瞞報、漏報的,要嚴肅處理。對因違反大型活動管理制度、規定而造成的各類事故,視情節追究當事人和責任人的責任,並依據有關法規、規定處理。
(1)外出人員需提前填寫《外出審批單》,經分管領導和校長逐級簽字批準後方可根據有關通知要求外出參加活動。
(3)外出學習活動沒有明確目的及實質性內容的,前往目的地實際情況與學習內容不相符合的,無隸屬關系的各類組織(包括各類行業和協會組織)舉辦的外出活動以及因工作需要不宜外出學習的一般不予審批。
(2)經批準外出的人員,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按原審批的內容執行,逾期未返校上班者按曠工處理,並執行學校考勤管理辦法。
(5)教職員工在外出參觀學習期間,要服從帶隊領導的安排和統一指揮,嚴格遵守組織紀律,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注意人身安全、飲食安全及交通安全。
1.審批範圍: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比賽、競賽等活動。全班性、年級性、全校性的外出活動不適用于此制度。
(1)外出教師需提前填寫《教師外出審批單》,外出學生需提前填寫《學生外出審批單》,經分管領導和校長逐級簽字批準後方可根據有關通知要求外出參加活動。
(2)《教師外出審批單》和《學生外出審批單》一式二份,帶隊教師和辦公室各執一份。集體外出人員填寫在一張表上。
(2)活動組織者或帶隊教師要履行告知家長義務,活動前必須征求家長意見,並經家長簽字確認後方可組織學生參加。
(3)活動組織者或帶隊教師要將活動計劃向所有參與人員進行通報,要對參加者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風險提醒,確保參加人員知曉活動內容、時間要求55世紀品牌戰略、注意事項等。
(4)活動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外出紀律,帶隊教師要加強活動監管,不允許學生分散行動、任意延伸行程和改變活動地點,不得安排到有潛在危險的地方活動。
(5)嚴格按照預定方案實施活動,嚴格遵守時間、紀律、任務要求,認真做好集合、整隊、清點等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確保學校安全工作時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將安全工作落實到細處,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一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每天放學前要用1分鐘對學生進行上、下學安全提醒,每週五放學時用5分鐘對學生進行週末安全提醒,每個節假日前用30分鐘對學生進行專題教育。
2.需要提醒的範圍:凡是學校領導強調的、有學生反映的、社會群眾反映的、家長反映的、教師發現的、學生有意無意說出來的、學校教職員工發現有不良苗頭或不良傾向的,都要進行及時提醒。
3.需要提醒的內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電用水安全、生命安全、實驗室及危化品安全、森林防火以及防地震、洪水、台風等自然災害,防溺水、防觸電、防踩踏、防墜落、防欺凌和暴力、反恐怖、防不法侵害、防詐騙、防性侵、防極端行為等。
(1)時常對家長或監護人進行安全提醒,特別是在週末或節假日,要充分利用微信家長群、電話、家訪等形式對家長進行安全提醒,提高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意識。
(2)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災減災日”、“6.26國際禁毒日”、“11.9全國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防災減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電用水安全、自救互救等安全教育。
(3)接到上級臨時放假的通知後,班主任要以微信、電話、QQ群等形式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做好安全責任的交接。
(4)班主任在以微信、QQ等形式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後,要留有截圖等證據,以備學校進行相關安全材料方面的備案。
(5)學校各級部處室負責人、任課教師和各處室職工要隨時進行安全工作方面的提醒,以免班主任因其他工作而忘記對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提醒。
為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學生提供安全的學習環境,加強與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和家長的溝通協調,共同做好對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校教職員工既是教育者也是安全管理者,對學生安全人人有責,在校形成安全教育管理的氛圍,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2.學校要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學生上下學時間,在開學初和每次時間變動前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通知和教育,並通過QQ、微信、致家長一封信等方式通知到每個學生家長。
3.班主任隨時保證與家長的聯系暢通,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和晨午檢制度,發現學生遲到、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情況時,必須第一時間與家長聯系,確定學生實際情況,如果聯系不上其監護人或事態嚴重,必須向學校領導報告,避免發生安全意外事故。
4.任課教師要做好上課期間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每節課前班級點名制度,對學生非正常遲到、缺席情況要及時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要第一時間聯系家長,核實相關情況。對于學生的擅自離校、不明原因的失蹤以及嚴重意外傷害事故,學校必須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第一時間採取應對措施,必要時可向公安機關求助。
5.學校要在新生入學時組織健康查體,每學年要組織一次學生集體健康查體,體檢後的材料及時歸檔形成健康檔案,並將結果告知家長。
6.學校要定期開展學生健康狀況調查(含特異體質)。對已知的特異體質學生情況,班主任要通知到每一位任課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尤其是體育活動、實踐活動中給予重點關注、妥善安排。
7.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篩查,將獲得的學生信息及時進行整理分析並建立心理健康檔案,由專人保管。對排查發現的有心理問題的學生要及時介入,並向家長反饋有關情況,家校合作,共同做好問題學生的心理疏導和日常管理工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重點關注,避免發生意外。對確實不適應學校生活的,要在與家長溝通協調的基礎上,辦理病假或休學手續,離校治療。如經過治療後家長申請返校的,必須有醫院的證明,並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協議。
8.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意外、疾病、事故時,學校應及時處理或救治,第一時間通知家長,協商救治意見,做好相應的接待、安撫和保險理賠等工作。
9.對在校期間中途要求離校的學生,教師應詳細了解情況後,及時和家長取得聯系,征得家長同意後,班主任按規定出具請假條。學生到大門口等候,門衛值班室必須履行家長簽字確認程序後方可放行。
10.學校要按時放學,如因集體停課、調課或其他重大活動改變正常作息時間,學校必須事先告知家長,讓家長有所準備,適時做出應對。
11.由于學生個人原因遲緩放學時間時,有關教師必須事先同家長溝通協調,商定好接學生相關事宜,避免產生管理漏洞。
12.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時要按緊急信息上報程序如實上報教育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未經授權學校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有關信息。如有需要,需經批準審核後,由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信息或接受採訪等。
為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全力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辦公室。安全管理辦公室牽頭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按要求加強保安員的管理與培訓,並協調有關處室做好學校安保工作。
2.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要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解決安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3.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應保障資金投入,按要求進行人防、物防、技防建設,足額配齊安保人員、安保器械,在校門口安裝硬隔離等設施,定期檢測一鍵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在學校的要害部位必須安裝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洩密、防災害事故的安全設施或技術防範裝置,並根據需要組織人員值班護衛。
4.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地方標準以及相關通知文件等,按照在校師生總人數,結合學校出入口的數量、寄宿生情況等,配備專職保安員。按照有關要求聘用專職保安員,在聘用前要進行背景審查、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3.學校保安值班室應按執勤人數配備必要的安保器械,並定期進行檢查、補充、維護,確保安保器械性能良好,能正常使用。根據治安實際情況,設置家長等候區域,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減速帶或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
4.門衛值班室應設置一鍵報警裝置,並與屬地報警中心聯網。要聯合公安機關,每月對一鍵報警裝置的設備、線路進行至少一次維護檢測,確保一鍵報警裝置能正常使用。
5.按要求安裝視頻監控系統,視頻監控應實現校園全覆蓋,不留死角,保證不間斷進行圖像採集,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0天,重點部位不少于90天。
6.建立完善反恐防暴工作應急預案,並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定期進行修訂完善。學校定期組織反恐防暴應急演練,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7.與屬地派出所就校園安全保衛、校園週邊治安防範經常性召開例會,警校聯手,共同做好校園及週邊安全防範工作。
1.建立完善安全保衛管理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學生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保安巡查管理制度以及外來人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類安全管理制度,並做好制度落實。
2.保安要做到著裝規範,持械上崗,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保安要嚴格落實外來人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防止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進入學校。
5.保安要嚴格執行巡查管理制度。每天按照規定路線次對校門口、校園週邊、學校內重點場所和部位進行巡邏檢查。發現各種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6.落實交通安全輔導制度。上下學時段,組織學校領導、值班教師、保安在崗值守,維護秩序。在上下學時段,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出校門。
7.協調屬地公安部門落實高峰勤務和護學崗制度,安排警力在現場值守巡邏和開展交通秩序疏導維護。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的反恐防暴工作領導小組。反恐防暴工作領導小組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反恐防暴工作的法律、法規與規定,組織、指揮、協調單位的反恐防暴防範和處置工作,組織反恐防暴防範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監督、管理防範體系的建設和運轉情況,協調外部應急資源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關系。
1.嚴格落實領導值班制度,每天值班領導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對學校內部的重點部位、重點設施實行每日不定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協調處理,並做好巡查登記。
2.嚴格落實門衛管理制度。特別要加強對外來人員、外來車輛的登記管理,嚴禁未經許可的人員和車輛隨意進入學校,發現可疑人員時應予以詢問,發現突發情況時應及時處置,必要時報屬地公安部門。
3.加強學校內部巡邏檢查。保安員按照要求每天至少開展5次以上的安全巡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保障校園安全。
4.強化安保隊伍建設。配齊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和校園專職保安,加強對保安人員的技能培訓,提高對抗暴恐分子的能力。
5.配足配齊安保器械。學校門衛值班室應當按值勤人數配備安保器械,並定期檢查,確保各項安保器械性能良好,能正常使用,保安人員上崗值勤時要統一著保安制服,持安保器械,確保2人同時在崗值守。
6.完善校園監控設施設備。在學校大門、主要道路、食堂、實驗室、學校週邊等重點場所安裝高清視頻監控系統。校門口安裝緊急報警按鈕,並與公安報警系統聯網運行。
1.加強學生上下學時段的管理。上下學時段要安排學校領導校園保安共同值班,加強對校園週邊的巡視,維護上下學秩序,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解決。
2.加強校園圍牆管理。清除圍牆內外便于攀爬的一切土堆、桌椅板凳、柴垛、樹木等雜物,及時堵塞缺口,加高低矮圍牆,加固鬆動部位,以確保人員不能翻牆出入校園。
3.加強各類危險物品管控。重點加強對實驗室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險物品的監管檢查和出入庫、領用管理。通過技防、物防、人防等多種手段防止危險品丟失被盜。加強對危險品從業、使用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應急處置方面的培訓與演練。
4.加強重點人員排查管控。加強與公安等部門的配合,全面排查和掌握本單位及週邊地區的有精神病史人員、吸毒人員、纏訪鬧訪人員等重點人員情況,建立相關人員數據庫,加強動態管控。
5.加強重大活動和重要敏感時段反恐防暴工作。根據各重大活動和重要敏感時段反恐怖工作變化,提升重要節點、敏感時期、重大活動期間的反恐防暴工作等級,防止校內大型活動期間和人員聚集場所發生暴力破壞、群體性事件等影響重大或涉及人員較多的案件。
1.加強反恐防暴宣傳教育。學校通過班會、“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週”活動以及黑板報、LED屏、專題報告會、安全教育課等形式和載體,對廣大師生員工開展反恐防暴安全教育,讓廣大師生了解掌握避險、防護、逃生、急救、報警等基本常識,提高師生的防範意識和能力。學校聘請部分家長作為安全信息員,並做到信息暢通,信息共享。
2.開展反恐防暴專業知識培訓。學校通過邀請法治副校長到校講課等途徑,有針對性地開展反恐防暴教育培訓,增強教職員工的反恐防暴意識,提高反恐防暴工作能力。
3.完善應急預案。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反恐防暴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應急隊伍,明確本單位重點防範目標、重要環節和防範舉措,明確部門人員職責任務和現場處置工作規範和運作程序,著力提高快速反應處置能力。
4.強化應急演練。學校每學年開展一次反恐防暴應急演練,提高學生安全自救防護能力和學校快速反應處置能力。應急演練結束後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進一步修正反恐防暴應急預案,切實做到有備無患。
5.規範應急處理。發生突發性暴恐事件,應根據事件性質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在迅速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立即報告上級部門,並指示採取相應措施,全力維護事發地穩定,協助做好善後工作。
為強化對物防設施的安全管理,有效防範各類涉校案件和暴恐襲擊事件,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應當設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圍牆或其他實體屏障,實行封閉式管理;學校出入口設置門衛值班室,配備必要的防衛性器械和報警、通訊設備。
2.學校門衛值班室應當按執勤人數配備以下防衛器械:防暴頭盔(1頂/人)、防護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膠警棍(1支/人)、強光電筒(1支/人)、自衛噴霧劑(1支/人)、安全鋼叉2套。
3.根據學校校門及週邊50米區域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候區域,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減速帶或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4.學校視頻監控室、財務室、實驗室、計算機室等貴重物品和設備點,檔案室保密資料存放點,有毒、有害、易燃等危險品存放場所的出入口應當安裝防盜安全門,窗戶應當安裝金屬防護欄等防護設施。水電氣熱等設備間應設置消防設施和防護設施,指定專人負責看管。
5.校門和校內學生行進主要道路、教學樓和宿舍樓通道等部位、地段應當安裝路燈,亮化率達100%。
6.教學樓、體育館、食堂等學生集中學習和生活場所應當按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置消防設施、配備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測更新,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按規定設置消防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裝置。
1.學校設置安防監控室,對本單位的視頻圖像採集、報警、電子巡查及系統信息等進行綜合管理。視頻圖像採集設備應實現校園全覆蓋,不留死角。視頻監控應不間斷進行圖像採集,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0天,重點部位不少于90天。安裝的攝像頭不低于700TV或分辨率1080P以上。
2.學校安全技術防範系統的設計、評審、施工、驗收、使用和維護,以及系統中所使用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規定。
4.學校安全技術防範系統的重點部位和區域包括:學校大門外一定區域(指學生上下學時段,校門外人員室集中的區域);學校週界;門衛室;教學區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室外人員集中活動區域;教學區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學生宿舍樓主要出入口和值班室;食堂操作間和儲藏室及其出入口、就餐區域;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儲存室、實驗室;貴重物品存放處;水電氣熱等設備間;安防監控室。
5.在大門口設置視頻圖像採集裝置,採集及回放視頻圖像應能確保特別是夜間清楚辨別進出人員的體貌特征和進出車輛的車牌號。
6.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儲存室、財務室、實驗室等重要場所在安裝視頻圖像採集裝置的基礎上應安裝入侵報警裝置。
7.學校視頻圖像採集系統和報警系統應接入公安機關監控和報警平台,暫不能聯網的應預留接口,並符合相關信號採集與傳輸標準。
9.專人對視頻監控系統的運行情況進行值守,值守人員應具備必要的業務知識,並熟悉掌握系統運行維護基本技能。
10.專人負責一鍵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的日常管理和檢查維護工作,並制定應急處置預案,遇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置。
2.學生因病、因事需請假離校時,需到班主任處填寫請假條,由班主任簽字。班主任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國內一卡二卡三2020視頻,核實情況後方予以準假。
3.學生請假離校原則上必須由家長親自到校接回,家長到校後,門衛值班室人員才能允許學生離開。如果家長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自願讓學生自行回家的,必須電話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門衛值班室後,值班人員才能允許學生離開。班主任和門衛值班室人員要保管好相關請假記錄。
7.上午放學鈴響後至午休結束鈴響之前,門衛保安要嚴格管理學校大門,做到只允許走讀學生外出,不允許其他學生無故私自進入學校,因病、因事持假條者例外。
8.所有學生均應尊重、服從門衛保安的管理。任何頂撞、不服從門衛保安合理管理的行為均按校規校紀處理。
為加強對外來人員、外來車輛出入校園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如確需進入,學校門衛應認真查驗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並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經過審批允許進入校園的外來人員,必須進行實名登記,寫明來訪對象姓名、來訪事由、聯系電話等情況,方可進入。進入後,應有負責接待的人員專門陪同,不允許在校園內隨意走動。
1.嚴格禁止無關車輛進入校園。如確需進入,須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經過審批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要按規範對外來人員、外來車輛進行登記。門衛或保安員要引導其按規定路線行駛,停放到指定地點,限速行駛,禁止鳴笛。
4.來校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修線路工程車等)一律按規定放行;出租車嚴禁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5.為學校食堂提供物資的送貨車輛和各種施工車輛等要固定人員、固定車輛,憑相關手續進入校園,不得隨意更換。
6.機動車進入校園,應遵守交通規則,遵守學校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學生應停車避讓。凡在學校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應負全責。
7.機動車駕駛員要愛護學校的各種設施、設備和公私財物,如有違反予以賠償;車主應及時關鎖好門窗,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1.學校嚴格實行校園封閉管理,嚴禁校外人員隨意進出,對確需進入校園的人員和車輛履行審批、查驗和登記手續。
2.加強學生上下學交通護導,實行值日教師提前上崗制度,適時調整學校開門時間,防止學生在校門口聚集情況發生。
3.切實加強安全教育和規範管理,採取多種形式教育引導學生不到校外流動飲食攤點就餐,不進入網吧、電子遊戲場所、歌舞廳、卡拉OK廳國內一卡二卡三2020視頻、遊藝廳、台球廳等娛樂場所,不購買“三無食品”、非法出版物,不參與賭博、打架,自覺抵制煙害;引導師生勇于舉報向未成年人售賣煙、酒的行為,並及時上報相關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4.學校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學校週邊200米範圍內的交通、治安、流動攤點情況以及書店、超市、文具店、禮品店、酒類銷售網點的經營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發現違法違規問題或影響學生安全問題時,要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由教育主管部門協調公安、交通、市場監管、衛健等部門予以解決。
5.聯合交警部門進一步健全學校週邊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在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實行民警定點執勤和武裝巡邏,實現“見警察、見警車、見警燈”。
6.定期排查學校週邊道路的各種交通標志及交通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發現缺失、破損的要立即聯系相關部門增設、完善。
8.發現使用拼裝或報廢機動車接送學生、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要積極向相關部門舉報,配合查處。
1.把嚴禁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列入校規校紀,嚴肅紀律約束,引導學生自覺抵制此類不良行為。
2.利用班會、升旗講話、黑板報、LED屏等形式加強安全和法治教育,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的作用,以案釋法,教育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
3.要密切家校溝通交流,利用家長會、班級微信群、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引導家長充分認識非法持有、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品的危害性,依法落實監護、監管責任。
4.發揮學生安全員作用,注意發現校內、班內存在的各類矛盾,提醒同學不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校園,發現有攜帶進入的,要及時向班主任和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5.關注教職員工、學生的心理狀況、思想情緒及日常行為,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重點加強對學生之間矛盾糾紛的摸排,對重點人員建立台賬,及早發現、及時幹預化解學生因瑣事糾紛引發的矛盾,避免發生傷害事件。
6.學校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和班主任對教室、食堂、圖書館、學生宿舍、校園隱蔽場所等進行摸排,對發現的刀具等危險品一律予以收繳,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7.對出入學校人員和車輛所攜帶、裝運的物品、物資要進行嚴格檢驗、核查,嚴防無關人員、管制刀具及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非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對不聽勸阻強行攜帶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險物品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並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職責,真正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交通安全具體負責人。學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制定交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經常研判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學期組織全校師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交通安全知識競賽、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學習活動。
(1)每學期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和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定期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培養學生養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應急演練,提高師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嚴格落實“1530”安全教育機制,即每天放學前1分鐘、每週放學前5分鐘、每個節假日放假前30分鐘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並形成安全教育檔案資料。
(3)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55世紀品牌戰略,未滿16週歲的學生不得騎電動車上下學,未成年學生均不得駕駛摩託車上下學,平衡車、滑板車、摩託車等不能進入校園。
(4)每學期開學時,及時對學生上下學交通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賬;對摸底情況進行梳理匯總,分析學生上下學交通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解決。
(5)騎自行車的學生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能做撒把、追逐等危險行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學生要自覺排隊等車,等車停穩以後有序上車、下車,上車、下車時不能做跳躍動作,要避免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乘車時要坐穩扶好,身體的任何部位均不能伸出車窗外,不在車內走動瘋鬧,不能向車窗外扔東西等。
(7)加強學生上下學疏導秩序的管理。一是要堅持校門口交通護導制度,帶班領導、值班教師和保安員要按時到崗,維護進出校門的秩序,引導學生安全有序過馬路,帶班領導每天檢查校門口執勤情況並做好記錄。二是要協調公安交管部門在上下學、新學期開學、中高考等特殊時段派員維持校門口及週邊交通秩序。三是要成立家長志願者隊伍,共同協助做好學生的交通護導工作。
(8)通過召開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簽訂交通安全協議書等形式,引導家長切實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教育引導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車、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載貨汽車、超員車、電動三輪車、農用機動車、無營運資質和其他具有安全隱患車輛。公布舉報電話,發現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的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配合做好查處工作。
(9)落實家校聯系制度,班主任要與家長保持聯系,定期溝通。發現學生未按時到學校上課時,班主任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系,核實學生的相關情況;學生未按時返家時,家長要及時聯系班主任,查明學生行蹤,避免意外傷害。
(10)學校組織校外集體活動時,必須制定週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後報主管教育部門批準。校外活動如需租賃交通工具,學校應租用具有合法資質的營運車輛,選擇有多年駕駛經驗和熟悉活動路線.加強校園內交通安全管理。
(1)要在人員眾多的校園十字路口、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凡進入校園的行人、車輛(含機動車、非機動車)都必須嚴格遵守校園交通標志(含道路交通標志、交通安全警示、交通標線等),自覺維護校園交通安全;機動車及非機動車駕駛(乘)人員均須自覺服從管理,不服從管理或無理取鬧者,將按校規校紀嚴肅處理。
(2)加強對教職員工車輛的管理。對教職員工車輛實行詳細摸底調研,建立管理台賬,車輛進出校門時要進行有效識別,確認無誤後方可放行。學校要明確規定教職員工車輛的行駛路線、允許進出的時間。上下學時間和課間活動時間,教職員工車輛一律不得進出校園。教職員工駕駛非機動車進出學校,嚴格遵守學校交通安全規定。在進出校園時,必須遵守行人優先原則,不得搶道行駛。
(3)加強對學生車輛的管理。學校劃定專門區域,用于停放學生車輛。校園內嚴禁騎車,所有騎車的學生在學校門前應提前減速,下車推行至指定停車點,有序停放。放學時,也要推行出校門。
(4)加強對外來車輛的管理。原則上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如確需進入,須嚴格履行審批、查驗、登記手續。經過審批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門衛或保安員要引導其按規定路線行駛,停放到指定地點,限速行駛,禁止鳴笛。
(1)學校應根據交通環境實際情況,配合職能部門在學校門前道路施劃減速帶、人行橫道和交通信號燈,在學校門前兩側 50-200 米道路上設置限速和警示標志。
交警落實高峰勤務和護學崗制度,安排警力在現場值守巡邏和開展交通秩序疏導維護,做到上下學時段“見警察、見警車、見警燈”。5.做好交通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1)制定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預案,並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定期進行修訂完善。學校定期組織交通安全應急演練,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2)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迅速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立即報告上級部門。緊急情況下可直接撥打110、119、120等電話,然後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採取措施。
2.對教職員工車輛實行台賬管理。每學年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對教職員工車輛實行詳細摸底調研,建立管理台賬,並將車牌號錄入車牌識別系統,車輛進出校門時門禁系統將自動識別。
(1)學校根據學生上下學時間,確定教職員工車輛進出校園的時間,該時間段以外的其他時間均不能通行。學生上下學期間、課間活動期間,任何車輛不得在校內行駛。
(2)學校劃定教職員工車輛在校內行駛的路線,任何車輛都要按照規定路線)學校在通往教學樓、圖書館、宿舍、餐廳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道路上設置警示標識和減速裝置,教職員工車輛必須按照限速行駛,在行駛過程中必須遵守行人優先原則,不得搶道行駛。
(4)教職員工的車輛要停放在校內規定的停車區域,按照劃定的車位線)教職員工車輛管理納入年度安全責任書簽訂內容。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園、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超速行駛、飲酒駕駛、不禮讓行人等行為均屬于違規行駛,違規行駛超過三次者將取消出入校園資格。
一旦發生校內交通事故,學校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處置工作,保護好事故現場。如果有師生受傷,要立即對受傷人員進行應急救護處置,並及時撥打120。事故調查處置結束後,學校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為進一步加強外來車輛管理,切實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及校園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外來車輛管理部門。安全管理辦公室是外來車輛直接管理部門,門衛值班人員是外來車輛直接管理責任人。門衛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把好外來車輛出入關,未經審批的車輛一律不得放入校園。如因個人把關不嚴等原因放行未經過審批的外來車輛而發生校園安全事故的,將視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55世紀品牌戰略。門衛值班人員必須防止公共財物流出校園,外來借物或廢舊物品出售,須憑校領導批準,方可放行車輛。
(2)如因工作需要,外來車輛確需進入校園,須嚴格履行審批、查驗、登記手續。嚴禁無證、無牌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出租車、摩託車、三輪車進入校園。
(3)經過審批允許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門衛值班人員要引導其按規定路線行駛,停放到指定地點,限速行駛,禁止鳴笛。
(4)為學校食堂提供物資的送貨車輛和校內施工車輛等,要固定人員、固定車輛,提前做好進出人員和車輛的登記台賬,憑相關手續進出校園,並按規定的通行時間和通行路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機關單位來校檢查、指導工作的車輛,由負責接待的工作人員陪同做好登記手續。
(6)學校舉辦大型活動和重要活動,因工作需要外來車輛需要入校時,由舉辦活動部門提前將來訪人員姓名、單位、職務和車牌號碼告知安全管理辦公室,由安全管理辦公室通知門衛值班人員國內一卡二卡三2020視頻,在履行登記手續後予以放行。
(9)外來車輛進入校園應遵守交通規則,按照現場工作人員的要求停放到指定位置,嚴禁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超速行駛,遇到學生應停車避讓。
1.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堅持“早計劃、早部署、早預防”的原則。學校要加強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的應急管理,研究避險防護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應急責任體系,對惡劣天氣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進行科學預見評估,最大限度避免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3.加強惡劣天氣下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師生應對惡劣天氣的能力和防範水平。督促師生、家長及時關注氣象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認識惡劣天氣的危害,掌握必要的應對常識和防範技能。學校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長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關注天氣變化,與學校共同做好惡劣天氣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學校應當結合所處的地理位置、週邊環境及地質等情況,主動關注氣象部門的預警信息,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警信息等級,啟動相應預案,通過校園廣播、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時通知師生、家長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5.遇有惡劣天氣,學校必須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通信工具24小時暢通,遇有問題妥善處理,及時上報。
7.惡劣天氣下發生學校交通安全突發事件,學校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處置、有效應對,減少損失。並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緊急信息上報工作,因瞞報、謊報、漏報等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8.對于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應對惡劣天氣不力,造成責任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消防安全具體負責人。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和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經常研判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學期組織全校師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講座、消防安全知識競賽、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等學習活動。
1.學校確定下列部門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門:食堂、宿舍、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核心機房、計算機室、配電房、變壓器室。
3.學校組織一支由男教師、保安員為主的志願消防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巡邏檢查工作,發現初起火災時參與滅火救援。
4.學校任何部門舉辦集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部門應當報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可舉辦。
(1)學校的電氣施工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在組織安裝校園內的電氣設備時,應考慮設備、管道、線路承載能力,不能超負荷運行,必須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
(2)電氣施工維修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安裝使用的電器、線路要符合安全規章要求,嚴禁使用粗制濫造、無安全措施、未經檢驗合格的產品和三無產品,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器,嚴禁用其他導線代替保險絲。
(3)電氣維修人員要定期檢查變壓器及配電設施。要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防止老化、短路、漏電等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1)建立全校消防設施管理台賬,各部門負責人要每天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要放在醒目位置國內一卡二卡三2020視頻,保持性能良好。消火栓要達到供水壓力,不得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煙感報警器、自動噴淋設施等各類自動消防設施要定期維保,確保運轉正常。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1.每年制定培訓計劃,對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1.學校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安排專人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保安員負責全天24小時的防火安全檢查。
2.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要定期對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拉網式排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開學前後、節假日前後、中高考等重要時間節點等,要加大檢查的力度和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檢查內容:各項消防設施設備是否性能良好;各類消防疏散指示標識是否完好無缺;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用電設備是否關掉;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易燃易爆設備、管道有無洩漏現象等。
4.檢查中發現存在火災隱患時,能當場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按規定上報,明確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按期完成整改。
5.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2.嚴禁擅自動用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不得隨意觸碰電器總開關,嚴禁損壞消防疏散指示牌、消防安全應急燈等消防設備,違反規定者批評教育,造成損失者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1.政教處負責特異體質學生的摸排管理工作,並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內容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長姓名、聯系電話、特異體質情況記錄等。
2.每學期開學初,安全管理辦公室要協助政教處安排各班級開展特異體質學生摸排工作,並設計印發摸排表格。由班主任負責將摸排表格發放到每一名學生家長,詳細了解學生的身體健康情況紙巾用品,。如本班級有特異體質(包括過敏)或者特殊疾病的學生,班主任應做好記錄,及時報政教處,並通知各任課教師。任課教師要掌握所教班級學生特異體質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班主任及相關人員應當保密。
3.對監護人書面告知以及自行發現的有特異體質(包括過敏)或者特殊疾病不適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的學生,班主任、體育教師或者其他相關人員要給予必要的照顧,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4.集體活動或者體育課上,班主任、體育教師或者其他相關人員應對有特異體質(包括過敏)或者特殊疾病學生的身體近況做好全面了解,並適當減輕運動量或者免予活動。
5.遇特異體質(包括過敏)或者特殊疾病學生在校時有異常反應,班主任或者其他相關人員應及時與家長聯系,並通知校醫前來查看情況,情況嚴重者,要立即撥打120。
6.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主要是先天殘疾和特定疾病,包括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心髒病、食物過敏、肺結核、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等以及心理、行為異常等。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成立以校長為組長,中層領導和班主任為組員的防震減災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校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年級班主任齊抓共管的格局,形成一套強有力的安全管理網絡。
5.將防震減災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宣傳防震減災避險知識55世紀登錄入口,培養學生防震避險的理念、常識和心理素質等。
7.加強安全檢查工作,嚴格執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時刻留心校舍安全,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整改,防患于未然。
8.利用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開展家校合作式的防震減災安全教育活動,達到“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帶動整個社會”的目的,為防震減災工作創造出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
9.落實好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按要求嚴格開展巡邏檢查工作,發現問題隱患及時整改,發現突發狀況及時有效進行緊急處置。
10.發生地震或其他自然災害時,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人員疏散和急救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為確保學生在校期間人身安全,防止擁擠踩踏事故發生,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加強值班值守,實行學校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學校要在易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時間段和地點,安排教職員工定人、定時、定點值守,錯開時間,分年級、班級逐次下樓。指揮疏導學生有序通行,避免發生踩踏事故。
3.學校要做好定期研判,對于容易出現踩踏的風險點,要重點防範,加派人員值守,並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整改活動,杜絕踩踏事故發生。
(1)確保教學樓樓道照明設備工作正常,教學樓道和樓梯牆壁應安裝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指示燈和應急疏散指示標識。
(2)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在樓梯台階上畫中間標識線及行進方向指示標志,樓梯口轉彎處張貼“禮讓右行,注意安全”,“下樓慢行,請勿擁擠”等警示標語。
(1)定期巡查學生行進路線地面是否破損,是否崎嶇不平,及時清理學生行進路線和應急通道的雜物,避免堵塞、佔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定期開展防踩踏專題教育。學校要利用安全平台、班團隊會、國旗下講話、專題講座、黑板報、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防踩踏專題教育,提高學生防踩踏的安全防範意識。
2.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為。教育學生上下樓梯時要互讓互助,不追逐、不打鬧、不推搡、不搞惡作劇,養成文明有序上下樓,輕聲漫步靠右行的良好習慣。一旦發生滑倒、擁擠現象,學生必須聽從值班人員和老師的指揮有序通行。
3.定期開展防踩踏應急演練。學校要結合工作實際,定期開展防踩踏應急演練,通過開展演練活動,教育學生掌握發生踩踏事故的緊急處置措施,進一步增強學生自救自護的能。